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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来干部学院绿化养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续签合同。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绿地、公园绿地)的养护、维护、管理等类似内容;3.2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或者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若职称证书的专业是建设工程的,须提供专业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绿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在上述时间将确认函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资料发送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发送,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否则后果自负。未报名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线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