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7: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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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市政、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和推进市政、园林绿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及城市绿化设施、配套设施综合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建成区道路路面、人行道、公共场所、公共照明及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管养和维护工作。

  (1)建成移交后的园林绿化管护范围主要是:西至金山大环岛,东至东村加油站的29条道路及县城街道公园、街头绿地等。行道树约为9663棵,绿化带约42749.95m²,草坪约7802m²。

  (2)2023年监管修剪南北街盆景512盆,修剪花球2060个,编玫瑰花圈20个,灌木修剪14200余平方米。清除长枝、断枝、劈枝、干枝、病弱枝、死树等安全隐患8200棵;病虫害治理树木合计:6350余棵;绿化带蚜虫治理合计4000多平方米;围树塘40余个,无根藤治理14000多平方米,礼乐西路、北街灌木施肥10000平方米。其中,乔木大修作为园林绿化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通海县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12月进行周密部署安排,协调电力及国资公司,制定了周密的梧桐树修枝计划,保障城市公共秩序和经济社会有序运转,于2023年6月底,完成全城管护范围内1130棵的梧桐树大修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序开展了五轮梧桐树抹芽工作,上半年对梧桐树修枝抹芽工作基本圆满结束。

  (3)通海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对县城绿化管护,推进园林绿化管护的科学化发展,提升园林绿化管护管理水平,提高园林绿化管护的质量和效果,树立通海良好的对外形象,最终达到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层次分明的植物景观效果。

  在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水平,城市园林绿化的现状和改革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在组织各项工作开展的同时,重点抓好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争抓实干,让各项学习教育工作得到落地。二是突出学深做实,践行“两学一做”。始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头等大事,促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廉洁从政作为自觉行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政廉政,树立城管人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四是发挥党员先进性,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做到爱岗敬业,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态度端正,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判断能力,工作效率高。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在县城管局的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深入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服务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管护范围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领导,为实现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使全系统保持的安全与稳定,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及督导。同时根据安委会要求,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到人。

  坚持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经常性督查结合的原则,做好重点部位排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按照“早期发现、及时整改、积极预防”的总体思路,把安全生产重点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坚持每日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地保证了全园林系统安全与稳定。

  今年汛期到来之前,认真开展多轮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坚持与日常巡查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共排查出路灯,灯罩松动6盏,灯杆松动2棵,灯臂松动3棵,已及时进行安全加固。对管辖区区域乔木下垂枝条及枯死树枝循环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清除。

  4.园林绿化企业“放管服”改革,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取消后行业监管和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通海县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事项出让项目合同》,甲方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乙方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管护合同,通海县城市管理局接收管护工作后,不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同时未召开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相关的招投标工作。

  5.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在人员紧张和无资金的被动局面下,积极协调局领导及监察大队,及时对损毁道路护栏及道路坑塘修护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报请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拟定了一家资质较好的管理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修护监管工作,同时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做好日常巡查和验收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及工作支持下,市政基础设施管护运行工作得到保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对发现的市政损毁设施肇事方及时进行追责,对发现的无主老旧设施协调进行修复。更换破损窨井盖7个,雨水箅子2个,修复路面6处,集中对城市花园公共设施修复,清理清洁秀山路护栏墩若干。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今年以来,通海县城市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创园办总体部署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台账,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开展各项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基础创建工作。

  (1)大力开展各种形式创园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加快创建步伐。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备战创园规模造绿,全力拓展绿化空间。

  (2)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对枯死树木进行栽种补植,累计完成补植乔灌木9株。强化绿地管理,分片区责成专人全天巡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监督,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等毁绿占绿行为。

  (3)深入排查城区绿化盲点、死角,采取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提高管护标准加大管护力度,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的创园工作氛围。

  (4)2023年以来,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心一意抓好园林城市管护工作,实实在在谋发展,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面对当前的工作新形势,创新观念跟不上,开拓精神有待加强,提高大家素质的措施还不够,专业知识缺乏,如何健全养护管理体系确保成活生长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今后,将虚心听取领导的意见,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力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通海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658,568.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568.85元,占总收入的96.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4,349.04元,增长8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349.04元,增长75.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年末调入3人,本年新增1人,皆在本年新增预算收入及支出;2.其他收入为通海县城市管理局拨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20,000.00元。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658,568.85元。其中:基本支出638,568.85元,占总支出的96.96%;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4,349.04元,增长80.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4,349.04元,增长75.33%;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年末调入3人,本年新增1人,皆在本年新增预算收入及支出;2.其他收入为通海县城市管理局拨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资金20,000.00元。

  2023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568.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1,331.66元,占基本支出的9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37.19元,占基本支出的2.70%。人均日常支出127,713.77元/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均支出124,266.33元/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447.44元/年。

  2023年度用于保障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补助资金20,000.00元,用于支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市政零星修缮工程款。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56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上年相比增加274,349.04元,增长75.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调入3人,本年新增1人,皆在本年新增预算收入及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76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6,87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5%。主要用于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绿化,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截至2023年末,通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站资产总额20,497.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78.00元,固定资产9,019.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X元(净值),其他资产0.00X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44.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8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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